女子从日本带回244本淫秽漫画获刑 跨境代购触法网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4-11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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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1 15:41:56 京报网
一名从事“跨境代购”的女子携带244本淫秽漫画入境,近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宣判。被告人汪某因以牟利为目的,逃避海关监管,走私这些淫秽书刊入境,最终以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2024年9月的一天,由日本东京飞往中国北京的国际航班抵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后,40余岁的女性旅客汪某携带多个行李箱和手提包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。她的行李数量和图像异常引起了海关关员的警觉。经开箱检查,两个大行李箱中装满了大量封面标注“十八禁”、内容露骨的漫画书籍。经清点与专业鉴定,涉案书刊中有244本被认定为淫秽物品。调查发现,汪某在日本一家公司工作,同时也是一名活跃于网络的“跨境代购”,长期在闲鱼平台发布广告,宣称可代购日本限定漫画、玩具、徽章等,以赚取代购费。她通过闲鱼、微信与客户达成交易,采用预收成本费、货到付款等方式结算。客户下单后,汪某进行采购,在回国时将相关物品带回。表面上看,这似乎是一门“小本生意”,但汪某代购的漫画均为禁止入境的淫秽书籍。她心存侥幸,结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,走私淫秽物品进境的,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,走私淫秽书刊100册以上即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,数量越高,量刑越重。庭审中,汪某自愿认罪悔罪,称其误以为该行为仅会被处以罚款或没收货物,系对法律规定认知不足。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、自首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,依法作出相应判决。市检四分院办案检察官提醒,跨境代购绝非“法外之地”,任何逃避监管、走私淫秽物品的行为都将被依法追责。海关监管日益精准,侥幸心理往往是犯罪的起点。提醒跨境从业者不得代购淫秽物品、违禁品;不得以“个人自用”为名逃避监管;莫让“赚点代购费”的小算盘酿成终身法律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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